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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3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上虞区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弘扬与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有效载体,是维护民众健康的不竭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医药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中医药进入全面发展新时代。为明确我区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加快推动中医药健康发展,提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继承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医药文化,强化政策导向,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市场培育,有效促进我区中医药服务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逐步构建具有上虞特色的中医药发展模式,着力推进我区中医药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服务惠民。围绕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健康的宗旨,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的方针,以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为总体目标,将“中医药服务惠民”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强化政府在中医药发展领域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宏观环境。

  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激发社会中医药投资消费活力,促进中医养生、中医医疗、康复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改革对中医药发展的推动作用,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中医药可持续发展机制。

  统筹兼顾,促进均衡发展。坚持中医与西医并重战略,相互取长补短促进结合。打实城乡中医药发展基础,突破中医药医改工作难点,强化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统筹兼顾中医药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全面均衡发展,促进中医和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区基本建成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0.8张,中医药服务群众获得感明显改善;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逐步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优化和提高中医药人员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推进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中医药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增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支由名中医名科名师、骨干中医师、职业技能人员组成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中医药工业化、产业化、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进一步增强,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5人,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0.85张。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0%的妇幼保健院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

  ——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更为完善。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等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建设“治未病”中心,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适应全社会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健康服务需求。

  ——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业振兴繁荣。建设中医类陈列馆,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学类项目,积极争创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中医药继承创新斩获硕果。发展虞医文化,总结虞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组织编撰出版中医药学术著作。积极创建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和中医科技项目。

  ——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建立名中医培养、评选和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级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专家评选活动。

  ——中药产业更具竞争实力。推进上虞中药材名优传统品牌建设,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

  ——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使用纳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依据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基础数据和大数据平台。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

  ——中医药各项保障措施落地。全区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工作职责明确,全区中医药发展管理体系健全。中医药行业监管机制建立,全区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规范。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多层次一体化四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进上虞中医医院(城南医院)新建、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馆建设等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100%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开设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其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开办中医诊所依法实行备案制。(责任单位:卫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2.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中医医院基本建设,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推广应用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支持中医药特色制剂的研究开发,强化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诊疗,不断提高中医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总诊疗量35%。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向基层培育和推广15项适合基层实践和操作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卫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3.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抓住重大及疑难疾病防治等关键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依托浙江中医药大学,积极开展“西学中”、“护学中”培训。(责任单位:卫计局)

  4.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应用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实施和优化网上预约挂号、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结算支付等服务。鼓励中医医院探索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治疗模式。(责任单位:卫计局)

  (二)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

  5.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推进以“治未病”为核心的中医特色预防和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中医医院及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妇保院设立“治未病中心或科室”,开展中医健康体检、体质辨识、健康咨询,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开设经络馆、太极运动馆、药膳馆、情志调摄馆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责任单位:卫计局)

  6.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100张及以上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须设置医务室并具有防治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诊疗功能;100张以下床位的护理型、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中医诊室,也可与周边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加快城乡社区中医药和社会养老资源整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结合的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优质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慢性病防护和康复护理等技能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体质辩识和建立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卫计局、民政局、人社局)

  7.发展中医康复服务。推进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合作,开展中医特色社区康复服务,实现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卫计局、残联、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三)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服务

  8.传承和发展虞医文化。利用上虞中医医院(城南医院)建设为契机,科学布局规划和建设,力争依托中医医院建成1家融国医传承、名家荟萃、疗法拓展、虞医展示、治未病服务于一体的具有区域辐射作用的上虞区国医馆。国医馆设立“虞医陈列馆”,通过实物、图史等传统展示方式与现代高科技声光音像、数字技术有机结合,宣传、弘扬虞医文化,积极遴选培育我区传统医药项目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支持创作具有我区特色、通俗易懂、更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建立中医药科普宣讲团。(责任单位:卫计局、文广局)

  9.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以发展中医药生态经济、弘扬虞医文化为重点,建成东山湖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浙东生态中医药养生示范基地,打造具有上虞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责任单位:旅游局、发改局、卫计局)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10.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和传统知识保护。建立中医药古籍或中医药传统方药名录(数据库)。总结虞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组织编撰和出版中医药学术著作。实施虞医学术理论和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继承工程,积极创建全国老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全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卫计局、文广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

  11.健全中医药创新体系。构建中医重点学科动态管理机制,培育中医重点学科和基层中医药优势病种。建立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科技资源整合、协同和创新机制,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服务临床能力。 (责任单位:科技局、卫计局)

  (五)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2.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健全名中医培养评选制度,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培育遴选一批市级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和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专家。加强中医经典班学习,加强40岁以下中青年名中医临床技能培养,注重具备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和口碑的基层名中医选拔培养,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遵循中医言传身教、传承学术经验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中医师承教育融入现代教育理念,以中医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思辩特点、认知方式、道德修养为内容。以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为建设载体,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传承学术经验、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和流派团队。设立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扶助基金。(责任单位:卫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13.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以中医全科转岗培训为抓手,推进基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确保基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20%。进一步加强落实中医人员的经济待遇保障,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适当给予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不突破的基础上,实行中医人员岗位补贴,鼓励中医人员服务中医事业,鼓励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学费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提高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对中医药人员在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在高级卫技职称的推荐评审中,对从事中医临床一线工作的中医药人员给予加分。在年度考核评比中,中医药人员优秀比例适当给予提高。实施基层中医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确保基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占全部执业(助理)医师20%。 (责任单位:卫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编办)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14.推进中药材资源保护和规范化种植养殖。深入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和种质资源保护,积极推进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和珍稀特色药材资源保护建设。推进中药材生产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生态化,重点发展虞产“浙八味”、“新浙八味”等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建成东山湖中医药种植基地、浙东生态石斛种植基地。 (责任单位:农林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

  15.加强中药制造工业管理。严格管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加强对中药饮片原材料采购途径,以地道中药饮片品质首选,加强选材、加工、包装、储存等环节管理,确保中医饮片质量高效安全。(责任单位:经信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

  16.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实行中医医疗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中医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建立质控部门科学干预制度。支持各医疗机构制定中医药药物使用规范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切实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中医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建立中药材和中药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推动中药生产企业使用源头明确的中药材原料。(责任单位:卫计局、市场监管局)

  17.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院和区域之间中医药相关信息资源的系统整合,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使用纳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建设发展总体目标,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按照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要求,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市中医药基础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加快中医药重点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广中医药智慧健康应用,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流程,开展基于信息化支撑的中医药分级诊疗服务,积极发展中医药远程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卫计局、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实施。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制订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建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强化中医药工作政府领导能力,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区府办、卫计局)

  19.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贯彻执行《中医药法》规定,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区中医药管理体系,强化中医药管理职责,健全中医药管理机构。区卫生计生部门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须有专人负责中医药工作。(责任单位:区府办、卫计局)

  20.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经费逐年增长政策,给予中医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和倾斜,保证中医经费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0%。落实中医药价格机制改革任务,规范医院机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以及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市场价格行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设施空间布局,扩大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责任单位:卫计局、财政局、发改局、规划分局、人力社保局)

  21.加强行业监管与服务。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年度监督抽验不合格率降至10%,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5%。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倡导行业自律。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推进中医药服务标准应用,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经信局、卫计局、发改局、人力社保局、农林局)

  22.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开办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载体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教育列入中小学基础教育拓展性课程体系,抓好小学五年级、六年级《中医药与健康》课程实施。依托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或特色学校,开展中草药种植、认知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卫计局、教体局、广电总台、上虞日报社)

  附件:上虞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上虞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章颖芳

  副组长:龚开洋、宋建潮

  成 员:区府办、区委宣传部、编办、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规划分局、农林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残联、旅游局、上虞日报社分管领导,中医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由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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