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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24    来源:上虞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产业提升,全面提高要素生产率,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打造“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奠定扎实基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区“亩均论英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深化和完善企业综合评价制度,全面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更好地发挥企业在转型升级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全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两级联动原则。全面深化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措施落地,区级部门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分工合作、协作联动,在区级统筹指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开发区)的作用,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深入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2.依法公正原则。坚持市场化改革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确保企业综合评价数据来源真实可靠、评价过程公正公开、差别化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推进。

  3.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稳增长和促转型的关系,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逐步扩大企业综合评价范围,合理深化评价内容和结果应用,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切实增强全区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

  1.综合评价机制实现全面覆盖。2018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和实际占用土地5亩以上(含)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除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外)纳入综合评价;探索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综合评价。到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评价全覆盖;在企业综合评价基础上,开展开发区(乡镇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析,全面推进行业内、区域间对标提升。

  2.全要素生产率得到有效提升。到2020年,全面建立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导向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和“亩产效益”领跑者制度。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劳动生产率增速均高于工业平均增速,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6%以上,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达到1.75%以上。

  3.生产要素配置更加科学优化。各职能部门抓紧出台相关差别化政策,到2018年底,企业差别化水、电、气、土地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差别化企业服务、差别化产业政策引导等机制全面落实,建立完善区域性要素交易综合平台,探索建立用能权、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机制,推动企业间要素市场化规范交易。

  二、建立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一)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建立完善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结果公开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规上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等6个指标为基础评价指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为主,规下企业以亩均税收为基础评价指标,并根据上虞实际需求,适时增设个性化评价指标。根据企业综合评价结果,按行业分成A、B、C、D四类,其中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按《关于全面深化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8〕28号)执行,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具体评价办法由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积极推进产业对标评价。结合上虞发展实际以及产业提升需要,统筹考虑发展质量效益,通过对指标权重进行区别设置,制定分产业综合效益指标评价模型,探索对重点传统产业及服务业重点行业开展分产业(行业)综合评价。积极实施分行业“亩产效益”领跑者行动计划,适时发布年度“领跑者”名单。

  (三)探索实施区域绩效评价。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绩效评价分析,围绕开发区(工业园区)改造提升试点,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及重点工业园区、特色小镇“亩产效益”进行分区域评价。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企业全要素指标台账基础上,建立开发区(工业园区)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等6个分项发展指标台账。

  (四)建设评价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区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平台数据处理与结果展示功能,保证基础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更新和共享。加强数据获得的合规性,按照国家对数据开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按主题、部门、区域进行分类分级共享,分档建立“企业体检档案”。

  三、建立健全要素优化配置机制

  (一)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在切实推进降本减负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对综合评价分类的A、B、C、D类企业在用地、用水、用电、排污和金融等方面实行相应的差别化政策措施,重点加大A类企业激励力度,倒逼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二)推进资源要素精准化配置。按照“利用效率高、要素供给多”的原则,构建年度用地、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分配与区域“亩产效益”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制度,完善能耗总量削减替代制度,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排污总量控制激励等制度,对亩均增加值(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领先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上分别给予倾斜,优先保障发展要素。对上年度评价指标表现较差的地区,年度计划指标实施一定程度的压减。

  (三)建设市场化要素交易机制。按照“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发展、多元化经营、制度化监管”的原则,发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加快推进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二级市场交易和贷款制度,优化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鼓励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通过协商回收、依法流转、异地新建、收购储备等方式腾退土地。把“亩产效益”企业综合评价与规范企业间要素交易行为相结合,进一步降低企业关闭、停产、转让、要素交易、并购重组等过程中的交易环节费用,加快推动土地、用能、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较高的优质企业集聚。

  四、健全产业创新升级机制

  (一)推进产业改造提升。基于分产业(行业)、分区域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结合产业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目标,适时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和提升“亩产效益”的根本动力,实施分行业“亩产效益”领跑者行动计划,发布重点指标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提档升级。以开发区(园区)为重点,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区域,实施“低产田”改造提升,开展针对性整合优化和对标提升,合理转移和淘汰不适合继续留在当地发展的低效低端产业,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实施精准招商引资。以综合评价为引导,依据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范指导,建立“亩产效益”项目准入标准,确立招商引资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集中精准招商。组建项目评审专家组,进一步完善招引服务,对拟落户本区的在谈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价,对区域亩产效益有明显拉动作用的项目,及时提出落地要素支持,促使项目尽快落地。推行“标准地”制度,将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件,建立健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

  (三)推进机制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等改革措施,重点加快推进去产能、降成本和审批制度等改革。结合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厘清资源投入与产出占比,建立资源占用大、产出效益差甚至基本无产出的落后产能、相对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等“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加速淘汰、出清进度,启动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小散”企业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企业项目审批全面提速,结合综合评价等指标分析以及“领跑者”标准,建立区块、产业的能耗标准、环保标准,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区块环保标准”取代单个项目能评、环评,建立审查负面清单,实行承诺备案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上虞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重大事宜,其中区经信局总牵头“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重点负责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发改局负责特色小镇综合评价,商务局负责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科技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评价。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综合评价工作,扎实推进数据核实汇总、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本实施意见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评价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综合评价工作考核体系,制定出台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的综合评价工作考核办法,对方案制定、政策落实、评价推进、结果应用等情况开展综合考评。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有关评价指标和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数据采集和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互动渠道,营造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提升优秀企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营造更富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30日

  附件:

区深化“亩均论英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壮雄

  副组长:胡文炜 王永表

  成 员:区府办、区监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公安分局、财政(地税)局、人力社保局、环保局、商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金融办、水务集团、国土分局、国税局、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上一条: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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