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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已审发325张《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发布时间:2022-05-07    来源:上虞新闻网

  5月5日下午1点多,从山东运输货物而来的刘师傅经过绍诸高速上虞道墟收费站,因为持有《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经过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两码一证”符合要求,车辆、起讫地等与通行证登记信息一致,实现了快速通行。“公司提前在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系统上填报了信息,申领到了全国互认的通行证,让我一路畅通。”刘师傅表示。

  记者从区交通运输局获悉,通过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系统,可实现线上办理统一格式、全国互认的《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截至5月5日上午8点半,我区已审发325张通行证,有效保障货运物流畅通。

  推出通行证线上办理是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保供保畅的重点举措之一,涉及政府储备物资、能源和大宗商品、重点生产物资、防疫物资、港口集疏运、农产品及农业生产物资、生活物资、医用及药品物资、应急救援物资、邮政快递、重点工程建设物资等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意向申请通行证的单位或企业,可以通过登录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系统,按要求填报物资类别、运输起讫地、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含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相关信息会自动推送至所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生成统一格式、全国互认的通行证。

  记者了解到,审核工作由县(市、区)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储备物资、能源和大宗商品等,经信部门负责重点生产物资、防疫物资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港口集疏运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产品及农业生产物资等,商务部门负责生活物资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用及药品物资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等,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快递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物资等。审核通过后,发放加盖对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印章的《通行证》,司乘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卡车司机在线”使用电子版《通行证》或打印纸质《通行证》随车携带,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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